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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申請~~~不像在灌軟體
不亂的亂按Enter
很指細的看個清楚
第二、申請人部落格不得包含色情、鼓吹犯罪、專營軟體下載、
惡意毀謗他人、違反善良風俗、觸犯法律、盜版軟體、違反著作權法等行為或內容。
凡有上述內容或行為之部落格,經本公司發現將不予通知申請人並得立即停權,
申請人不得要求本網補發未發之廣告獎金,申請人部落格之所有法律責任均與本網無關。
眼睛突然亮了
哇~~~雖然我知道色情網站~不好~~~但還是要來一下吧~~~
在我掙扎了一下後~~~
還是按下了""同意"" 畢竟這是我開這網誌的目地阿
錢~~~ㄚ錢~~~~
可是在填資料時~~~
有個"""最接近你部落格的主類別""~~情慾告白
害我嚇了一跳
呵~~~這才是真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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